原標題 [為供丈夫揮霍 女子騙財400萬]
自稱只有自己往家拿錢,丈夫才能對自己好,否則便對自己非打即罵。30歲的北京女孩李華(化名)為討好比自己大7歲的丈夫,謊稱能夠買到央行的低價房,并以此從親戚朋友處共騙得400余萬元購房款。昨天,李華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市一中院判處無期徒刑。而從開庭到宣判,李華的丈夫始終未曾露面。
租來房子往出賣
檢方指控,李華于2009年3月至2012年8月間,向買房人梁某等謊稱其舅舅是央行工作人員,能夠低價購買到中國人民銀行的福利房,與5名被害人簽訂購房合同,騙取購房款共計人民幣460余萬元。據了解,案發前李華曾歸還受害人38萬元。
在被李華欺騙的5名受害人中,既有李華的前男友,也有李華的老鄰居。李華的前男友小梁,便被騙去70萬元購房款。小梁證言顯示,李華稱自己的舅舅是央行的工作人員,可以托關系買到中國人民銀行的內部福利房,每平方米8000元。因覺得房子很便宜,小梁便和李華簽訂了一份購房合同,并給了其70萬元的購房款。2010年4月份,李華將廣達路2號院的房屋鑰匙交給小梁,并稱房產證沒有辦完。直到案發,小梁才知道,李華賣給他的房子是從中介公司租來的。
案發后李華承認,賣給5名受害人的房子都是其從中介公司租來的。而李華提供給買房人所謂的“中國人民銀行”的證明文件等,則都是其從中關村一個假證販子手中購買的假文件。
騙錢財供丈夫揮霍
開庭時,李華曾交代,自己騙來的錢財均拿回家交給了自己的丈夫王某。2008年,李華經人介紹認識了比自己大7歲的王某。李華不顧家人反對,毅然和王某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然而,婚后王某對李華并不好。“他脾氣不好,還愛喝酒,不開心就打我。”李華曾經兩次懷孕,但都因為受到丈夫的毆打而流產。然而后來李華發現,只要自己給家里拿錢,丈夫態度就會好很多,于是李華開始想盡各種辦法往家里“拿錢”。
李華的丈夫王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其并不知道妻子詐騙的事情,直到受害人找到家里他才知道李華用租來的房詐騙了別人的購房款。王某表示,其曾用李華的錢購買過一輛別克君越轎車、一個農家院,其父親還曾花費七八萬元翻建了自家的房屋,其到澳門賭博花費了10萬元左右,和李華兩次去香港又花了10萬元左右,此外,李華還給王某的表弟花10萬元購買了一輛邁騰轎車。
出事后丈夫提出離婚
由于李華到案后堅稱丈夫王某并不知道其詐騙的事實,因此王某并沒有被追究刑責。
本案兩次開庭審理以及昨天的宣判,王某都沒有露面。案發后,李華的父母借遍了親戚朋友,幫助李華退還了部分贓款,但作為丈夫的王某卻一直聲稱自己沒錢。在李華出事后不久,王某便提出了離婚。
昨天一早,李華的父母、姑姑等六七位親屬旁聽了宣判。被帶進法庭看到旁聽席上的父母時,李華忍不住捂住臉哭泣。
此前,正是李華的母親得知女兒騙了別人錢后,帶著李華前往公安機關自首。昨天,當聽到判處李華無期徒刑時,李華的父母身子晃了兩晃,此時原本坐在后排的兩位親屬趕緊從身后扶住兩位老人。判決結束后,兩位老人無力地癱坐在了椅子上。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