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有10余人非職業性中暑死亡”,一起床就看到這樣一條新聞。
熱死人,一直都在國際新聞中看到類似的消息,想不到今夏竟然也發生在我們的身邊,多少有些遺憾和難過。再打開微信,已經有朋友發消息來問,“如果我買了意外險,出現這樣的不幸有賠償嗎? ”
很不幸,我的回答讓他們有些失望,“壽險有的賠,意外險沒得賠”。
說壽險,其實一般說的都是“死亡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的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壽保險,這類保險一般不管你是壽終正寢是病死的還是意外,只要不是除外責任的死亡,都會給予賠償。
而意外險則不同,意外險全稱是“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雖然其中也承擔死亡責任,但卻必須是因客觀事故造成死亡,事故原因又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預見的。所以疾病死亡,就不屬于意外險的保障范圍。而中暑死亡,今年相信不少人已經學到了一個新詞匯“熱射病”,熱射病也是病,自然不在意外險的保障范圍內這個結論在致電保險公司理賠部門確認后,也得到了確認的答復。
當我把這個結果回答給朋友后,他就抱怨我還推薦他買意外險,連熱死都不賠,真沒用。其實,意外險和壽險各有功用,屬于人身保險中不可或缺的兩大臂膀。
意外險雖然熱死人不賠,但卻有兩大優點:第一,意外殘疾有保障。在保險問題上,有時候死亡并不是最可怕的,畢竟從經濟上故去者雖然不能再帶來收入但也無需開支。與之相比,殘疾而失去工作能力其實更可怕,不但無法帶來收入,還有源源不斷的有花銷。這時候,意外保險根據殘疾程度提供不同比例的賠償,可以化解風險,這是死亡保險所不能提供的保障。第二,相對便宜。隨著年齡上升,死亡幾率增大這是必然的。所以死亡保險的保費也是逐年遞增,以某保險公司自然保費為例,30歲男子投保50萬元死亡保險,年保費440.52元,但是到了40歲,年保費就要857.52了,幾近翻倍。與之相比,意外風險不隨年齡變動,所以同一家公司50萬元的意外險,只要在投保年齡內,都是275元的均一價。顯然對于中年人士,意外險在應對意外死亡風險上,性價比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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