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稱,除學齡前外,公民只能變更一次姓名
你對自己的名字還滿意嗎?相信肯定有一些人會給出“不”的回答,也常常有為自己改個名字的念想。不過,這更名可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不是想就可以。福州市民林先生,日前就遇到一件麻煩事。他希望改回原姓黃(當年入贅改姓林)的愿望就實現(xiàn)不了,原因是公民申請姓名變更只能一次,這“權利”他已經使用過了。
更名要求千奇百怪
林先生說,自己當年去閩清入贅,戶口一并遷到閩清,自己改為妻姓林,但是現(xiàn)在由于夫妻不和兩人離婚,自己的戶口現(xiàn)在需要遷回原籍,要改回原姓黃,但公安部門卻不受理。
記者了解到,近來申請更名的市民越來越多,在福州市12345網上,關于更名的咨詢就有許多,理由也是各式各樣。
市民黃先生說:我今年已經22歲了,父母離異已久,法院將我判給母親這邊,我想改跟母姓。
市民何先生說:我與公司的人同名,上班時不知道領導叫的是誰,領導叫我去改個名字。
市民王先生說:自己的名字太女性化了,生活中老是有尷尬事。
學齡后更名只能一次
記者從福州市公安部門獲悉,姓名變更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依據有關規(guī)定,改名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并提出申請,且公民申請姓名變更(含曾用名)只能辦理一次(學齡前除外)。
記者了解到,可以申請辦理姓氏變更的條件包括:因血緣關系在父姓或母姓、祖父母姓、外祖父母姓之間變更的;因收養(yǎng)關系而變更姓氏的;因涉外婚姻關系而變更姓氏的;未成年人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而變更姓氏的;因不規(guī)范簡化字姓氏等其他特殊原因需而變更等等。
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的條件包括學齡前兒童需要變更
名字的;在同一單位(包括中小學校)或者近親屬中名字相同的;未成年人因收養(yǎng)關系確立要求變更名字的;名字中含有不易識別的冷僻字、異體字、繁體字或名字的諧音或者含義容易被誤解、歧視的等等。
公安部門還表示,因為名字涉及戶籍、檔案等各種資料,父母給孩子取名一定要慎重,改名會帶來不少麻煩。(海峽都市報記者 練仁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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