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共患難,卻未必能共富貴。半路夫妻維系本就比一般夫妻不易,一旦牽扯到各自的孩子和利益,隔閡就不免產生。最終利益算清了,家也散了。
昨天,寧海法院調解了這樣一起糾紛。
李某今年40歲,寧海人。15年前,她認識了大她5歲的劉某。當時劉某剛離婚,帶著一個5歲的女兒,也沒什么正式工作。
盡管家人極力反對,李某還是不顧各方阻礙,堅持嫁給了劉某。婚后,兩人又有了一個女兒。前些年,兩人還在村里新建了房屋。
去年,兩人所在的村因涉及舊村改造,一家人可以分配到相當可觀的拆遷補償。這本來是件好事情,兩人卻由此有了嫌隙。
原來,劉某與前妻留下的已成年的女兒,分別代表與拆遷部門簽訂了拆遷協議,而李某和兩人的幼女,卻沒有簽訂任何協議。
李某表示,劉某瞞著自己偷偷把合同簽了,而且只有他和前妻的女兒簽協議,不把自己和女兒放在心里,讓母女倆的利益得到了損害。
劉某卻認為,都是一家人,自己簽了協議,李某和女兒也是有份的,一家人沒有必要分得這么清楚。
李某始終認為自己吃了大虧,丈夫不把她放心上。雙方開始爭吵,矛盾日益激烈。
最終,李某一紙訴狀將劉某及前妻的女兒告上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分割共有物。同時,李某還申請了財產保全,申請查封了劉某的拆遷補償款近200萬元。
劉某在獲知財產被保全后,表示原本這財產大家都有份,要怎么樣分都可以,可現在鬧大了,弄得他沒面子,還被村里人談論。既然到了這地步,這個家也維系不下去了,先把婚離了吧。
最終,經法院調解,雙方協商后,重新分別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簽完協議后,兩人調解離婚,小女兒由李某撫養。(通訊員 寧法 本報記者 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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