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海淀警方接到內蒙古商人包先生的報警,稱被朋友趙某多次詐騙。包先生介紹,2002年,他在與幾名大學教師聚會時聽說一個叫趙某的大學生家庭條件不好。經過幾次接觸后,包先生感覺與趙某很投緣,便答應負擔趙某四年的學費和生活費。
2006年,趙某找到包先生,自稱畢業后到某中央機關工作,為了感謝包先生的資助之恩,可以利用自己的關系為包先生“辦事”。
包先生稱,他先后請趙某幫自己家人辦理了一些瑣事。此后,他不但幫趙某支付房租,還時不時給對方幾萬元錢作為感謝。
2008年,包先生想承包懷柔區一塊地皮,趙某稱可以找中央領導協調解決,索要500萬元的活動經費。在幫包先生的兩個朋友辦理工作調動時,趙某還索要了近150萬元的活動經費。在8年的時間里,包先生委托趙某辦理多件事情,給了他1000余萬元,但趙某收了錢后,一直找各種理由推托,直到2014年,包先生向警方報案。
警方核實發現,趙某只是河北省某縣文化館的普通職員,他自稱認識的中央機關領導根本不認識趙某,也從未幫助趙某辦理過任何事情。在掌握了大量犯罪證據后,警方于7月30日將趙某抓獲。
面對警方訊問,趙某承認了虛構在中央國家機關工作的身份,但否認收受包先生的財物。根據現有證據,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對趙某刑事拘留。(記者 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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