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韓某欠外債無力償還,謊稱自己可以向外放貸款賺取高額利息,騙取同學等人共計300余萬元。近日,韓某因涉嫌詐騙罪在順義法院受審。
韓某現年37歲,專科文化,案發前是順義區一個小學的老師。他供述稱,幾年前,他因投資辦廠賠錢,欠了不少外債。因債主催得緊,他想騙點錢把外債還上。
2013年7月,韓某找到同學李先生,謊稱自己可以以工商銀行的名義對外放貸款,可返回5%的利息,李先生陸續把錢給韓某用于放貸。2013年10月,韓某又找到李先生,謊稱自己在農業銀行也認識人,可以放貸款,利息是6%。隨后,李先生帶著自己公司的兩個朋友一起與韓某見面,3人輕信韓某,多次向其匯款,金額總計300余萬元。
2014年3月,韓某沒錢支付利息,為了讓李先生等人繼續相信他,他出資12萬元給李先生等人買了一輛路虎車。李先生等人產生懷疑,找韓某要求還錢,韓某給李先生退還部分本金。為了穩住3人,他開具了500萬元的空頭支票,并找人冒充農行信貸科科長,謊稱他在農行有理財產品,一時取不出錢來。李先生等人感覺被騙,向公安機關報案。2014年7月底,韓某被抓。
法庭上,韓某認罪。他說騙來的錢部分用于還債,借給兩個朋友近百萬元,還有部分用于在東北投資礦山,目前沒能力退賠。他稱事情敗露后,其母親和愛人都勸他自首,他當庭向家人和李先生等人表達了歉意。“我本身是教師,對金錢追求有點過了,造成了犯罪。”他希望獲得輕判,回歸社會后積極償還被害人損失。
開庭當日,李先生也到庭,認為韓某沒有從輕處罰的情節。他說,韓某的詐騙行為給他和兩個朋友造成很大影響,“我們的錢也都是向親戚朋友借的”。
檢方認為,韓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建議法院在有期徒刑12年至13年的幅度內量刑,并處罰金。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
京華時報訊(記者 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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