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1日起,廉租房租住家庭將獲得更多的租金補貼。昨日,市住建委聯合市財政局出臺《關于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12區縣正式統一公租房的申請標準,并將補貼建筑面積上限提高至60平方米。
12區縣申請標準統一
2012年起,北京實施公租房租金補貼制度,執行的標準只是針對城六區的城鎮戶籍家庭,郊區縣則是根據自身情況確定標準。
昨日發布的《通知》中,城六區和門頭溝區、通州區、順義區、大興區、房山區、昌平區的城鎮戶籍家庭,首次統一了公租房的申請標準。具體要求為: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承租的公租房外,無其他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凈值76萬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過市、區縣住保部門公開配租方式獲得。
只有懷柔、平谷、密云、延慶4個區縣,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和家庭總資產凈值兩個條件,由區縣政府自行確定。
低收入家庭可領9成補貼
租金補貼額度,依然是占租金的95%、90%、70%、50%、25%和10%六檔。有變化的是,按照新規定,享受最高95%補貼的家庭為民政部門認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這比之前的符合廉租實物配租條件的城市低保家庭的標準更加寬松。而第二檔是民政部門認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即人均月收入930元的家庭,能領取90%的補貼。接下來,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補貼比例由50%提高至70%。
而對于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上的家庭,則由過去的每600元設立一檔,變為每400元設立一檔,且補貼額度也有所提高。
具體地說,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間的承租家庭,補貼比例由25%提高至50%;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到1800元(含)的,仍舊維持25%補貼;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間的家庭補貼比例由10%提高至25%;人均月收入超過2000元(不含)但不高于2400元(含)的家庭,補貼比例仍舊為10%。
補貼面積上限提高10平方米
記者注意到,對于符合廉租房條件,也就是補貼最高的三檔家庭,設定的補貼建筑面積上限由過去的50平方米上調到60平方米。符合調整后標準的廉租家庭承租的公租房面積超過50平方米但低于60平方米的部分,將納入補貼范圍。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解釋,這是由于廉租房、公租房已并軌。“過去是廉租房面積不得超過50平方米,如今提供公租房給廉租家庭,公租房的面積上限是60平方米,補貼面積也應該相應提高。”
此外,針對支付房租確有難度的特殊困難家庭,新政還提出建立特殊困難家庭公租房租金補貼機制。租金補貼比例低于95%的申請家庭,若家庭成員中有重度殘疾人員、患大病人員、均為60周歲以上老人且無子女,均可以申請提高租金補貼。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提醒,新政于今年11月1日起實施,新規適用后,相關家庭如要想享受新政策的相關優惠,應向所在的街道(鄉鎮)等基層部門主動提出相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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