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遠都不知道,朋友圈里下一個做代購的會是誰。”
每個人的朋友圈里都有為數不少的代購,“代購月入十萬”、“代購買房買車”等新聞層出不窮。由于監管難度大,代購們游走于法律、稅收的灰色地帶。不過,今后代購們的“好日子”怕是要到頭了。
△資料圖/視覺中國
從2019年1月1日起,我國首部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將正式實施。新法明確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個人代購、微商也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納稅。其中,個人網店、微商、直播營銷、刷好評、大數據殺熟、征稅等成為此次立法的亮點。
最高或將被罰款200萬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中國跨境進口電商交易規模達1.03萬億元,同比增長19.4%,預計2018年全年將達到1.9萬億元。伴隨跨境電商發展,代購行業的規模也越來越龐大,并滋生了許多亂象:偷漏稅、假貨泛濫、個人信息遭泄露、售后推卸責任等問題層出不窮。同時,個人代購行為存在監管難的問題,尤其是在朋友圈。
騰訊相關負責人表示,微信一直不鼓勵利用個人微信號進行商業營銷行為。對于用戶舉報較多的,涉及銷售假貨、詐騙和商業侵權的個人微信號,經過核實后,微信會對違規個人微信號實施封禁部分功能(如禁止使用附近的人)、凍結、永久封停等不同等級的處罰。
騰訊相關負責人:
對于朋友圈的騷擾信息,用戶可以選擇屏蔽相關信息;對于騷擾嚴重的賬號,還可以“解除好友關系”。同時,朋友圈支持針對單條消息進行舉報。
業內人士總結出《電商法》幾條重點:
任何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而且是采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須承擔刑事責任;
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的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根據《電商法》,今后電子商務經營者會受到嚴格監管,一旦違規將面臨最高200萬罰款。
幫親友帶禮物屬經營活動需納稅
“95后”女生小梅在澳大利亞留學,平時會趁課業不忙的時候兼職做做代購,量不大,購買者主要也都是國內的親戚、朋友。聽說《電商法》要實施,小梅很發愁,“那今后我給親戚朋友幫忙帶禮物、少量代買也要被監管了嗎?”
△資料圖/視覺中國
根據《電商法》,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同樣要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并如實申報納稅,否則將會被處以2萬~50萬元不等的罰款。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董毅智:
并不是說消費者去國外幫朋友帶東西就會被認為屬于范疇內,而是在于其行為是否會被認定為“經營活動”。在這一點的認定上,可能需要參考盈利數額、活動次數、時間長短等。
《電商法》實施是否影響消費熱情?
一位長年“海淘”的消費者表示,主要擔心的問題就是成本。所有的稅收、經營成本最終還是會由消費者來買單,“羊毛出在羊身上”。而更多消費者認為,代購納入監管是好事,至少以后能找到地方追責,海淘也“有法可依”,不再怕買到假貨或是售后推卸責任的問題。
董毅智表示,電子商務經營者納入稅收之后,可能對平臺上的經營者產生打擊。
由于監管上和制度上的薄弱,平臺上的經營者已經習慣了不繳納稅款的情況。從本次電商法來看,并沒有為電商平臺內經營者單獨設立稅種的跡象。相反,其明確了作為經營者不區分線上線下、傳統與電商,只要生產經營滿足收稅要求就應當繳納稅款。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