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廣東學生偽造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的消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平臺上引發關注。此前,這件事曾在當地轟動一時,學生所在村子甚至拉橫幅、放鞭炮來慶祝,后經多方證實系造假。
此前報道:兒子偽造清華錄取通知書,父親殺豬宰羊慶賀!因錯別字露餡。
由網上流傳的圖片可見,假錄取通知書有多處破綻,不僅顏色與正版有出入,還有錯字、漏字等問題。

湛江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下午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上述學生偽造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屬于個人行為,涉及造假證書等問題需要公安機關處理。
與父親吵架后離家出走
8月19日19點,記者聯系上學生家長曹先生,他表示兒子曹燦(化名)已經離家出走,幾天沒聯系上了。
“平時在家很聽話,都是他煮飯做菜。”曹先生提到兒子平時很乖,沒想到他會欺騙自己。
曹燦是家里的小兒子,2個哥哥、1個姐姐已經成婚,曹先生夫妻平時農活忙,都是曹燦做飯、干家務。
當時,經鄰居提醒,曹先生意識到兒子的錄取通知書可能是假的,便要求和兒子一同查高考成績,隨后謊言被揭穿。

“他幾天幾夜睡不著。”曹先生說兒子謊言被揭穿后,他們有過爭吵,兒子也失眠多天。
后來,兒子離家出走,揚言不再上學、要去打工。
“最受傷害的還是我們,他媽媽也哭了好幾天。”曹先生表示,自己很受傷。
曹先生確認,網上說的“被氣暈入院”、“父親離開當地”等均為謠言。
而這一“烏龍”刷屏后也引發公眾熱議,有網友表示:事件已經發生,一味指責考生,一味取笑考生,都只能讓事情往壞處發展,讓考生陷入情緒困境中。也有網友評論指出,從照片中可以看到,造假的證書真的很高仿,這樣騙了全村人的證書是怎么印出來的?是誰印出來的?其中是不是有違法行為?
律師說法
8月19日,云南劉文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博士劉文華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清華大學為國家事業單位,偽造帶有清華大學印章的錄取通知書,系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的行為。該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既可以進行治安行政處罰,也可以進行刑事處罰。
如果偽造錄取通知書,只是為了炫耀好玩,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也輕微,作治安行政處罰即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但是,曹某山偽造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村民組織酒席等為其慶賀,如果其未予以及時阻止,給村民造成了較大經濟損失,而且欺騙了村民的善良感情,個人認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應當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