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公開《邢凱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曾任沈陽市委副書記、沈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邢凱,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 200 萬元。
邢凱(資料圖)
邢凱出生于 1955 年 7 月,1982 年畢業(yè)于哈爾濱建筑工程學院,畢業(yè)后在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工作多年。2002 年由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院長,轉(zhuǎn)任沈陽市副市長。2008 年任沈陽市委常委、副市長。2011 年任沈陽市委副書記。2016 年任沈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8 年退休。
退休一年多后,2019 年 11 月 7 日,邢凱被宣布調(diào)查。
今年 7 月 3 日,邢凱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稱,邢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涉黑涉惡人員的經(jīng)營行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
判決書顯示,被宣布調(diào)查前一天,2019 年 11 月 6 日,遼寧省監(jiān)察委員會工作人員在邢凱家附近,將其帶至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綜合保障中心接受調(diào)查。
法院查明,其貪腐史,始于 2005 年,離開研究院轉(zhuǎn)入仕途、擔任沈陽市副市長三年后。從 2005 年春節(jié)直到退休后的 2019 年,邢凱在工程項目承攬與推進、工程款撥付、職務調(diào)整、升學就業(y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 3576.9179 萬人民幣、16 萬美元、10 萬港幣、1 萬歐元、1 萬英鎊。
判決書披露了邢凱收受 22 人賄賂的犯罪事實,值得注意的是,其中 13 人的賄賂行為都發(fā)生在十八大后。
據(jù)判決書:2013 年間,時任中國建筑上海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負責人高某請求時任沈陽市委副書記邢凱,幫助承攬建筑工程設計項目,約定按照合同履行金額的 8% 提取 " 好處費 ",邢凱表示同意。在擔任沈陽市委副書記、沈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邢凱先后向沈陽部分市轄區(qū)主要負責人、部分房地產(chǎn)企業(yè)負責人打招呼,為中國建筑上海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承攬相關合同 81 份,合同金額 22793.501548 萬元。為感謝邢凱的幫助,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4 月,高某先后 8 次通過向邢凱之子名下的中國銀行卡及招商銀行卡轉(zhuǎn)賬的方式,送給邢凱共計 571.81 萬元;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9 月間,高某在上海、沈陽等地先后分 11 次,送給邢凱 600 萬元。
2014 年至 2016 年,在邢凱的幫助下,沈陽市順東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某承攬了 " 暖房子 " 工程一個標段,拿下了兩個土地平整工程項目,還解決了一個朋友的職務調(diào)整事宜。為感謝邢凱,2015 年,張某出資 70.9 萬元,給邢凱買了一輛奧迪 A8L。之后,2015 年至 2019 年,張某又以提供旅游資金、給邢凱兒子提供買房資金等為由,送給邢凱 12 萬美元、220 萬元人民幣。
2013 年至 2018 年,邢凱還曾為沈陽雅苑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高某,在征地補償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方面提供便利。為感謝邢凱,2015 年,高某出資 117.6726 萬元購買,在海南給邢凱買了一套房;2019 年,高某又送給邢凱一套價值 258.712 萬元的別墅,此外,2017 年至 2019 年春節(jié),高某還曾以提供海南旅游資金等名義,先后 4 次送給邢凱人民幣共計 90 萬元。
庭審過程中,邢凱辯護人提出:起訴書認定邢凱受賄事實有部分屬于正常人情往來、有部分系離職后收受的沒有事先約定且沒有請托事項的款項,不應計入受賄款項。
法院認為,邢凱與行賄人之間存在利益輸出,且涉案金額遠遠超過友人間正常交往的禮金數(shù)額,沒有采納該辯護意見。
法院提出,邢凱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其可從輕處罰。于 9 月 28 日作出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邢凱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邢凱簡歷
邢凱,男,漢族,1955 年 7 月出生,1977 年 1 月參加工作,1984 年 12 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在職研究生,工學博士學位。
1977.01--1978.03 遼寧省黑山縣木器廠工人
1978.03--1982.01 哈爾濱建筑工程學院建筑工程系地下建筑工程專業(yè)學習
1982.01--1992.02 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技術人員
1992.02--1992.09 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結(jié)構(gòu)室副主任
1992.09--1994.10 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設計三所副所長兼大連分院院長
1994.10--1996.03 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副院長
1996.03--2002.01 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院長
2002.01--2008.05 沈陽市副市長
2008.05--2011.11 沈陽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1.11--2016.01 沈陽市委副書記
2016.01--2018.01 沈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8.03-- 退休
2019.11-- 被調(diào)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