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 “感謝黨、感謝政府、感謝雷山公安幫我挽回損失。謝謝你們!要是沒有你們,我真不知該怎么辦好!”群眾吳某華滿含熱淚,握著雷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的手久久不肯松開。
“這是我們應(yīng)該做的工作,今后我們會把工作做好,履行黨員義務(wù),履行崗位職責(zé)。”1月20日下午,民警接到群眾吳某華送來寫有“雷霆出擊顯神威、失而復(fù)得暖人心”的錦旗承諾說道。民警拿著警旗與吳某華合影,并提醒吳某華認清詐騙手段,避免上當(dāng)受騙。
事發(fā)于2021年01月05日上午10時許,吳某華到該大隊報警稱自己被詐騙了,騙走3萬元,請求公安幫助。接到報警后,該大隊民警立即立案偵查,通過詢問得知,2020年5月初,吳某華通過朋友認識了王某輝,王某輝以介紹工作為由,介紹吳某華去做光伏發(fā)電太陽能工作,一天工資300元至500元,但需要介紹費3萬元。在可觀的利潤誘惑下,吳某華通過微信轉(zhuǎn)賬的方式支付3萬元的介紹費。經(jīng)過大量走訪詢問和技術(shù)偵查,民警掌握了證據(jù),并找到嫌疑人王某輝。在詢問中,王某輝收取吳某華3萬元工作介紹費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嫌疑人王某輝已將3萬元的工作介紹費如數(shù)退還,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楊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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