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正值元宵佳節,雷山法院微信工作群里好不熱鬧,原來,在元宵節當日,一名被執行人迫于法律威懾并在臨下班時到該院自動履行了案款,執行一線的執行干警主動加班為執行申請人送去元宵佳節最好的“禮物”,既收到了當事人的好評,也收到了同事們的鼓勵和“對聯”點贊。
(案款執行現場)
(工作群“對聯”點贊)
據悉,雷山法院與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于年前聯合發布《關于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公告》并張貼到縣城街道公告欄和推送至微信公眾號,該公告公布后,已經有6件案件被執行人陸續履行義務或與申請人達成協議并部分履行。元宵節來該院履行案款的是該公告中一件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余某某,其在該院公布執行公告和執行干警釋法析理后,承諾大年十五前履行。隨后,因該被執行人臨近元宵節仍未履行案款,該院執行干警告知將對其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攝于法律威懾,被執行人余某某主動想辦法東拼西湊籌足本案案款,并于即將下班時刻到該院履行了案款。執行局干警為第一時間兌現申請執行人的執行款,主動放棄準時下班和家人團圓的時間,通知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對接履行案款。
雷山法院認真按照州法院戰區工作部署,積極協調縣公、檢、法、司聯合發布《關于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公告》,有效震懾了未履行案件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彰顯了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威懾力,對促進當事人自動履行,降低申請執行率起到了很好的案源治理效果,有效維護雷山縣的社會穩定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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