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積極推進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認真組織開展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提升工程,10月份來,榕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圍繞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動,對突出交通違法車輛、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高危風險運輸企業和終生禁駕人員名單進行曝光。
突出交通違法行為:2020年12月20日,貴州省榕江縣塔石鄉黨細村第七組21號駕駛人楊某駕駛貴HAP18X號小型面包車(核載:9人,實載:20人,其中18人為學生),由黨細往塔石方向行駛,于13時45分,車輛行駛至塔石鄉白朦坡路段處時,因車輛嚴重超員,且非法從事校車業務,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榕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依法立案偵查。
目前,楊某因觸犯《刑法》,構成危險駕駛罪,被榕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4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的刑事處罰。
1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2020年11月30日,貴州省榕江縣八開鄉都江村第三組村民吳某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醉酒后(實測:88.16mg/100ml,標準:80.00mg/100ml)、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未按規定登記入戶的三輪電動車,由八開往榕江方向行駛,于14時10分許,駕車行至廣(州)成(都)線958km+300m(小地名:古州鎮頭塘村九里坡腳路段)處時,因在駕車行經施劃有道路中心虛線的路段,遇對向來車時,車輛未實行右側通行原則且臨危時未按操作規范安全謹慎駕駛,致使車輛與對向行駛的貴州省榕江縣八開鄉八開村第五組駕駛人鄭某某在駕車行經施劃有道路中心虛線的路段,遇對向來車時,車輛未實行右側通行原則且臨危時未按操作規范安全謹慎駕駛的貴HAA9XX號小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三輪電動車上駕駛人吳某某當場死亡及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1處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榕江往栽麻方向(小地名:螺絲橋路段),沿線村寨多,機動車車流量較大,急彎、陡坡,易引發交通事故,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目前,各相關部門正在進行聯合整治。榕江公安交警提示廣大群眾,途經此路段時,要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按照路段交通標志、標線以及規定速度通行,確保出行安全。
在“五大曝光”行動中,大隊緊密結合交通安全宣傳“七進”活動開展主題教育,曝光一系列突出違法案件及典型事故案例,進一步深化“醉駕入刑十周年”、“美麗鄉村行”巡回宣傳活動,切實增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媒體、進網絡的“七進”工作實效,使交通安全知識真正“入腦入心”。
同時,采用融媒傳播矩陣,形成“報、網、端、微、屏、抖”全覆蓋,起到“處罰一起、教育一群、警醒一片”的效果,筑牢“生命至上、遵法守法、摒棄陋習、文明出行”的現代交通法制理念,提高廣大駕駛人的社會責任感。通過源頭治理、路面打擊、宣傳教育、協同共治等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力保轄區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暢通。(何立波)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