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西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了解到,2021 年 5 月 24 日,南寧市根據廣州市荔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協查函,在對協查重點人員進行排查及核酸檢測中,發現核酸檢測顯示陽性人員 1 例。
寧某某,男,34 歲,現住南寧市西鄉塘區金陵鎮隆寧街 63 號。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從盧旺達回國,入境廣州市后在荔灣區隔離酒店集中隔離 14 天。5 月 10 日解除隔離,5 月 11 日乘坐 D204 動車至金陵鎮家中。5 月 24 日南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收到協查函后,立即組織開展核酸檢測工作,5 月 25 日 5 時 37 分核酸檢測結果顯示陽性。
南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高度重視,立即部署,按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依規迅速開展處置,第一時間將寧某某轉運至定點救治醫院診治,初步判斷為無癥狀感染者。同時,及時組織開展流調工作,對寧某某居住樓棟及相關區域進行封控,并開展精準大規模核酸檢測工作。后續情況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布。
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醒,目前," 外防輸入、內防反彈 " 形勢仍然嚴峻。希望廣大市民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落實各項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并盡快預約登記接種新冠病毒疫苗,降低自身感染風險,構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