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22日從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根據國家相關精神,為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我省印發了《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貴州省財政廳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黔人社發〔2021〕6號,以下簡稱《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對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增加基本養老金。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將惠及全省160余萬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通知》規定,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一是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定額調整標準統一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是在定額調整基礎上,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和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雙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和“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6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同時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1%增加。
三是傾斜調整體現重點關懷,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予以傾斜照顧:
1、對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超過70周歲的退休人員進行傾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滿70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7元;滿80周歲,不足9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8元;滿9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9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認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2、對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對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干部,2021年按照《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達不到2021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從2021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通知》規定,單獨調整和傾斜照顧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基本養老金,體現特殊關愛。對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對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對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并對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超過70周歲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進行傾斜調整。
《通知》強調,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直接關系到廣大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2021年7月1日前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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