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省監委對貴州師范學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肖振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振猛身為長期工作在檢察機關的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按規定向組織報告重大事項,對抗組織審查;漠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禮品禮金,違規接受他人宴請,違規借用他人車輛;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經商辦企業,搞權色、錢色交易;無視 " 三個規定 ",利用檢察權以案謀私,違規干預和插手案件處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
肖振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形象和公信力,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貴州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肖振猛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肖振猛簡歷
肖振猛,男,漢族,1963 年 7 月生,貴州遵義人,博士研究生學歷,1985 年 7 月參加工作,1986 年 10 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8 年 4 月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綜合指導處處長(副處級)
2001 年 4 月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
2001 年 9 月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處處長
2003 年 7 月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
2004 年 2 月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4 年 11 月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6 年 8 月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8 年 11 月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9 年 3 月任貴州師范學院黨委委員,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9 年 4 月任貴州師范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9 年 5 月任貴州師范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2021 年 7 月被免去貴州師范學院黨委委員職務
2021 年 8 月被免去貴州師范學院副院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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