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農業農村廳關于19批次農產品
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1年第8期)
2021年11月,貴州省農業農村廳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有關規定組織對全省生產基地生產的蔬菜、茶葉、食用菌、水果、水產品、畜禽產品等12898批次樣品進行監督檢測,其中抽樣檢驗項目不合格樣品19批次。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桐梓縣金衛(養殖戶)生產的1批次雞蛋,經檢測發現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習水縣貴州黔山逍遙雞養殖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雞蛋,經檢測發現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平塘縣宋洪群(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大白菜,經檢測發現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平塘縣何先麗(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小白菜,經檢測發現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羅甸縣吳萬平(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小白菜,經檢測發現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羅甸縣李繼紅(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大白菜,經檢測發現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長順縣肖金英(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白菜,經檢測發現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長順縣陳清俊(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白菜,經檢測發現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長順縣田嬋(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白菜,經檢測發現氯氰菊酯和馬拉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從江縣貴州從江真尊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百香果,經檢測發現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黃平縣漁豐水產繁養殖專業合作社生產的1批次鯉魚,經檢測發現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印江縣陳樹江(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白菜,經檢測發現氟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石阡縣涂世容(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白菜,經檢測發現甲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石阡縣陳正沛(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菠菜,經檢測發現百菌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銅仁市碧江區羅會平(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小白菜,經檢測發現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銅仁市碧江區賽桂村精準扶貧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的1批次小白菜,經檢測發現甲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七、望謨縣樂旺鎮生態漁業養殖基地生產的1批次丁桂魚,經檢測發現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監督檢測發現的不合格農產品,貴州省農業農村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貴州省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黔農發〔2018〕3號)等要求,已責成相關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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