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張某和被告李某經過父母介紹認識后自由戀愛,按照當地習俗辦理酒席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后生育一女。由于婚前了解不深,婚后矛盾不斷顯現,兩人經常因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已有四年之久。原告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女兒由自己撫養,要求被告負擔撫養費。
接到該案后,承辦人員聯系被告,被告表示對離婚沒有意見,但明確表示自己無力支付女兒撫養費。經過承辦人員多次與被告聯系,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釋法說理,最終說服被告支付撫養費,促使原告和被告達成一致調解意見:“一、原告與被告自愿離婚;二、被告自愿一次性支付其女兒至年滿十八周歲的撫養費共計30000元”。
法官提醒:尊老愛幼自古以來就是中華民族傳統的傳統美德,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應有之義,更是作為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得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雖說離婚自由,但是并不是離婚后就一走了之,也不是因為一句我沒有能力負擔子女撫養費就能免除,父母撫養子女是法定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人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即使夫妻雙方把婚離,也必須要將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處理好,對于未成年的子女要履行撫養義務,才能有利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王海松)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