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至10月中旬,張某祥為謀取非法利益,先后將其名下的的四張銀行卡、一張電話卡、一個微信賬號和一個支付寶賬號及密碼出賣給他人,經公安電詐平臺查詢獲悉,張某祥的銀行卡涉及全國多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總計支付結算金額人民幣205083元,銀行流水人民幣4562691.03元。
張某祥由于貪圖小利,將自己的銀行卡出售給他人用于實施犯罪活動,最終觸碰了法律。庭審中,被告人張某祥承認犯罪事實,自愿接受法律處罰。
今年以來,黎平縣人民法院共受理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共計32件,判處45人,有力震懾了違法犯罪。
法官提醒:
當前,電信詐騙案件呈高發態勢,群眾受騙后,損失慘重,被騙錢財難以追回的原因就是這些幫助犯的存在,為了蠅頭小利,出賣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提供微信賬號、支付寶賬號給犯罪分子,是詐騙犯罪的真正"幫兇"。
靠出賣銀行卡就能坐地來財!你以為這是天上掉下的餡餅!不,這是犯罪分子為你挖好的陷阱!如有人和你做這樣的 " 生意 ",那你一定要注意了!
否則,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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