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創新執行方式,建立執行立案前敦促履行機制。錦屏法院針對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小標的案件,在執行立案審查時,先行向被執行人發出敦促履行的提示,告知其強制執行可能承擔的不利法律后果,促使其自動履行還款義務。今年以來,錦屏法院通過適用執行立案前敦促履行機制,成功化解16件申請執行案件。
二是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杜絕因過度執行引發新的矛盾糾紛。在執行案件時,錦屏法院執行局始終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權益影響,對能“活封”的財產,盡量不進行“死封”,嚴禁超標的查封和亂查封,杜絕因過度執行引發新的矛盾糾紛。
三是用足用好執行強制措施,促使當事人自動履行義務。對已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切實用足用好執行強制措施,對被執行人形成強大威懾力,讓被執行人深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后果,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減少衍生案件的產生。今年以來,共發布懸賞公告15起,拘傳17人,拘留7人,執行到位90.85萬元。
四是加大失信懲戒曝光力度,構建誠信體系建設。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被執行人,通過公告欄、微信、抖音等媒體平臺進行曝光,今年以來,共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共52人,通過微信公眾號、抖音等新媒體平臺曝光老賴97人,張貼失信公告31次,對62人發出敦促執行公告,迫使38人主動履行義務。通過曝光,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人民群眾深知失信的嚴重后果,培養人民群眾誠信意識,營造誠信社會環境,推動人民群眾形成誠信辦事的好習慣,有效預防和減少因不誠信行為引發的矛盾糾紛案件。(程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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