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唐宏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知法犯法,妄圖利用民間借貸等方式為其違法犯罪行為披上合法外衣,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安排;毫無組織觀念,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跑官要官,違規選拔任用干部,違規為他人工作調動提供幫助;“親”“清”關系不分,違規放貸獲取大額回報;執法違法,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將審判權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與不法商人結為“利益共同體”,與不良律師相互勾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唐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唐宏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唐宏簡歷
唐宏,男,漢族,1964年8月生,四川仁壽人,大學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6年7月至2011年6月,先后任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書記員、副科級助理審判員,民庭副科級助理審判員、正科級助理審判員、副處級審判員,民一庭副庭長、庭長、審判員,民二庭庭長、審判員;
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
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先后任貴州省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院長;
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保留副廳長級);
2021年12月,被免去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
貴州省紀委監委舉報方式:
電話:0851-12388
官網: guizhou.12388.gov.cn
地址:貴陽市廣順路1號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