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書記和省長表態,這樣的陽光工程就是一個民生工程,也是一個民心工程,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不僅是在口頭上,而且要給予經費、投入,各方面的支持,來保障、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看到陽光工程取得的成效,崔亞東自豪地說,貴州省委書記粟戰書、省長趙克志分別主持省委常委會和政府常務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對加快以就業安置為核心的“陽光工程”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2011年9月20日,貴州省政府還專門出臺了《關于深入開展“陽光工程”建設推動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的意見》,為解決戒毒人員戒毒康復、技能培訓、就業安置、回歸社會等問題提供了政策支持。從加強領導,從建立保障體系,經費、稅收以及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規定。在全省推進"陽光工程",最大限度安置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就業。全省規劃用三年時間,建立100個"陽光工程"就業安置基地,安置1萬余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就業。
貴州“陽光工程”建設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也得到了中央領導同志的充分肯定。
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也多次就做好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和就業安置問題作出批示和指示。2011年6月14日,孟建柱同志考察貴陽云巖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安置基地,對這一做法給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國進行推廣;6月26日,孟建柱同志又考察深圳戒毒所,強調做好戒毒人員的就業安置問題;同日,他在新華社動態清樣上作出批示,明確要求國家禁毒辦抓緊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出臺幫助戒毒人員就業的政策;孟建柱同志又批示要求加大對貴州“陽光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
作為項目的總負責人,崔亞東認為,戒毒康復人員得不到社會和家庭關愛,很容易走上復吸道路,以"就業安置"為核心的"陽光工程"為戒毒康復人員提供了一個找回自我、重拾自尊的平臺,有效解決了吸毒人員重新回歸社會、真正融入社會的問題,鞏固了戒毒成果,促進了社會和諧。
談到“陽光工程”的全國推廣,崔亞東表示,首先應從國家的層面應該出臺一個對戒毒康復人員的就業安置出臺政策,從政策層面給予一種保障機制和規定,對社會包括企業,給予在經費保障和稅收等各方面政策上有優惠的政策。第二就是能夠推動立法,因為現有《禁毒法》、《禁毒條例》需要給予配套的法律法規,即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就業安置等方面,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使之從法律層面,成為社會責任、國家責任、政府的責任。
“立法是一個較長的過程,但是,首先從國家層面出臺政策支持,這是比較容易做到的,最好能夠先做到。” 崔亞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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