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4月24日訊 昨天下午,網友“永康老鄧”發(fā)布微博:22日晚上7點左右,在永康時代廣場二樓女裝區(qū)發(fā)現一女小偷,偷了店主手機被發(fā)現后企圖逃跑,后來被抓了回來。附近店主們對女小偷又是剪衣服又是剪頭發(fā),以解心頭之恨,最后小偷幾乎裸露上體。該小偷自稱自己懷孕了,沒辦法才來偷的。
微博上,偷東西的女子蹲在角落,白色上衣被人用剪刀從背后剪開,其中一張圖片上,該女子上身幾乎已經全裸。
記者核實:昨天下午,記者來到了位于永康鬧市區(qū)的時代廣場。事發(fā)服裝店老板胡小姐說,4月22日晚確實抓住了一個女小偷,被偷手機的主人是胡小姐的朋友小施。
4月22日下午6點多,我約了小施和幾個朋友去洗頭,請一個小姐妹代為看店。
回來的時候,我發(fā)現店里來了很多客人,小施見我忙不過來,于是幫忙招呼客人,隨手就把黑色iPhone手機放在店里的桌子上。
過了一會兒,小施回頭一看,一個女人伸手拿走了她的手機,隨后轉身離開。小施愣了一下,馬上追了出去。
見小施追上來,小偷跑了幾步,把手機扔了。
撿回手機后,小施還是氣不過,就叫我一起追小偷。繞了大半個商場,我們在一樓抓住了她,把她帶回店門口,小施也報了警。
之后,周圍店主和路人都圍了過來,當時很混亂,也不知道是誰把她的衣服剪了。
永康西城派出所民警說,接到報警后,于當晚7點半左右趕到現場。
民警看到,當時女子身上的衣服已被剪破扔在一邊,很多群眾圍觀。
有市民告訴民警,該女子自稱懷有身孕。“我們帶他去永康第一市人民醫(yī)院檢查了,發(fā)現確實有2個月的身孕。”辦案民警說。
但民警并未從她身上搜出贓物,商場監(jiān)控也沒有拍到作案過程,因為證據不足,警方對該女子進行教育后,已經將其釋放。
cafebox:小偷雖然可惡,但也不至于把她的衣服剪成這樣吧。
瀟湘and水云:店主你們比小偷更過分,偷東西是有錯,難道你們的行為就很對?
親愛的我是愛你的尛玥:曾被偷手機和錢包的我表示,小偷是真的很可恨。不過既然東西追回來的話,罵幾句就好了。這樣形象真不好。
紅峰微博:要是把你的東西偷了,你們就不會這么說了,俺前天剛被偷了剛買一個多月的蘋果手機……
浙江金正大律師事務所戴毅律師告訴記者,不管那名女子是不是小偷,剪衣服的做法都是不合適的。
戴毅律師說,從道德上說,在大庭廣眾之下,做出這種侮辱他人人格的行為,不合乎道義;從法律上說,如果對他人侮辱行為情節(jié)嚴重,達到公安立案調查的程度,就可以構成侮辱他人人格罪。
但他也表示,圍觀群眾的行為情有可原,“歸根結底,我國現行法律對小偷的懲罰和教育功能不夠,犯罪分子利用小孩、孕婦進行盜竊,法律很多時候拿他們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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