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沒當過警察,為什么要發這些照片?
王某:就是覺得挺好玩的。提高知名度,讓別人看一下我的照片,賺取點擊率。不過發完后覺得評論不太好,大多是罵我的信息,我就把微博刪了。
公訴人:既然你不是警察,穿警服的照片是哪來的?
王某:2011年12月20日,我和一家廣告公司簽訂了平面模特照片合同,給一部小說中的女一號拍宣傳照片。拍完后,公司將部分照片通過QQ發給我,其中有警服照15張,所穿的警服都是該公司提供的。
公訴人:為什么要以警察身份發微博?
王某:因為那部小說描寫的就是一個警花的生活,而且我拍的照片又是穿警服的,所以我就瞎編了一條跟警察有關的微博配合這組警服照片,就是想提高一點知名度。
公訴人:你發布的微博內容是否真實?
王某:不真實,全部是假的,都是我瞎編的。
公訴人:想過后果嗎?
王某:當時發微博時不知道是犯罪,也沒多想。后來網友罵我,我才認識到我的言論有損警察形象。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