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農村女娃小珍考上大學,讓一家人欣喜不已。但還沒念完大三,家人就發現小珍的精神有些不正常,時而自言自語,時而又哭又鬧。原來,小珍因在一次考試中被老師按作弊處理,不堪壓力患上了精神疾病。經過長期治療,小珍的病情仍不見好轉。于是,小珍的父親殷某一紙訴狀將女兒就讀的安徽農業大學告上法庭,索賠190余萬元。
法院一審判決安徽農大一次性補償小珍20萬元。但雙方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8月28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二審。
考試作弊被處罰后精神異常
小珍今年34歲,家住東至縣大渡口鎮新豐村,在六個兄弟姊妹中年齡最小。2000年,小珍考上大學,雖然家庭經濟拮據,但姐姐哥哥都以她為驕傲,愿意出錢供她上學。
然而,一次考試改寫了小珍的命運。2002年12月6日上午,小珍在參加學校《農業生態學》考試過程中,被監考老師當場宣布作弊,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后學校還將此處理結果在校園公告欄中進行張榜公布。
“2003年的寒假,妹妹回家后表現異常。不僅經常聽見她自言自語,說‘沒抄別人的,別人抄我的怎么扣我的分數’,還經常出現精神恍惚、痛哭、到處亂跑的情況。”小珍的姐姐說,當時家里還沒收到校方的書面處分決定,不知道小珍到底出了什么事。
于是,一頭霧水的家人將小珍帶到醫院治療,得到患有“分裂癥”的診斷結果。2003年3月,小珍返校繼續學習,同時接受治療。2004年7月,小珍畢業,因為病情未得到好轉,只能在家治療。
經過多方走訪,家人得知小珍發病的原因,并了解到小珍是被同學小周偷看試卷無辜牽連。小珍的父親殷某為此多次找到學校要求處理,但校方給出的解釋是,小珍和小周互換了試卷作答,當場被抓,作弊證據充分。
2010年4月14日,安慶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所診斷小珍患上了精神分裂癥,已喪失民事行為能力。2010年8月,殷某以涉嫌侵犯人格權為由將學校告上法庭,要求校方承擔各項賠償共計190余萬元。
二審激辯處分是否合法有據
一審法院認為,安徽農大對小珍等考試作弊的學生給予記過處分無過錯。因此,不支持原告要求安徽農大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訴求。但考慮到學校如能在處分決定之后,對小珍加強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則能減少不良后果的出現,酌定安徽農大一次性補償小珍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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