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陽市的全小姐向本報反映:春節假期過后,到衡陽市石鼓區法院辦事,卻遭遇法官“自行放假”。該法官表示,要農歷正月十五以后才上班,并稱這是“中國的傳統”。(人民網 2月22日)
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筆者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最近發生的數起節后“空城計”事件:節后上班首日,甘肅部分鄉鎮政府和機關單位封條和“鐵將軍”把門,上演著“空城計”,群眾辦事只能“下次再來”;河南開封各黨政機關人員稀少,缺崗現象嚴重;湖南省婁底市房地產管理局更是自行將法定假期由7天改成了10天。當記者詢問該局工作人員緣何未按國務院的規定放假時,該局工作人員竟稱:“國務院?好遙遠啊!”沒有最雷,只有更雷,在“國務院?好遙遠啊!”這句神級回復之后,雷人雷語再次更新,搶走其“頭把交椅”的便是這句“元宵節后上班是中國的傳統”。筆者在想乘興而來敗興而歸的全小姐當時是否會深深的感嘆一句“傳統害死人”呢?
“元宵節后上班是中國的傳統”?看來該法官真的具有濃濃的傳統情結和繼承傳統并發揚光大的“優秀品質”。但筆者忍不住要問,元宵節后上班是傳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同樣是傳統,為什么該法官只繼承前者,而不繼承后者呢?說到底,這所謂的傳統只不過是“懶政”的借口罷了。而且,法院作為司法審判機構,身為其中一員的法官不可能不清楚國家的節假日放假規定,不會不知道行政不作為的危害,但為什么仍然敢這般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呢?筆者想,這多半是集體勤政意識淡薄和服務觀念不強所造成的集體“懶政”集體懈怠吧。那么,身為一名法官,知法犯法,這是否更應該罪加一等呢?
或許,在某些人眼里,晚幾天上班并不算什么大事,但這種想法、觀念和行為都是錯誤的甚至危險的,因為身為國家機構的一員,一言一行代表的都是單位或政府的形象,稍有不慎影響的就是黨群干群關系,就是人民群眾對自身的信任問題。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那樣:“工作作風上的問題絕對不是小事,如果不堅決糾正不良風氣,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像一座無形的墻把我們黨和人民群眾隔開,我們黨就會失去根基、失去血脈、失去力量。” 但愿,我們的各相關監察部門也能夠積極行動起來,狠抓工作作風整頓,嚴厲查處此類“懶政”行為,大破這一出出“空城計”切實改變“庸懶散”的工作作風,重新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