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和發廣告的大媽干仗了,雙雙倒地不起,城管執法到底應該怎么做?”昨天,武漢創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陳先生發了條微博,微博的照片中,一位城管隊員和發廣告的大媽躺在地上,表情痛苦。
昨天上午9點,陳先生在漢口循禮門大潤發超市門前等車。幾個身著紅色衣服的大媽向行人散發樓盤廣告。這時,3名身著制服的城管隊員走向大媽,要求其停止發放廣告。
“一位大媽表示不再散發,并想拿著還沒發完的廣告單離開。”陳先生說,一名城管隊員要求大媽交出手中剩余的廣告傳單,遭到拒絕。隨后,這名城管隊員想從大媽手中搶走廣告單,大媽不讓,雙方發生輕微爭搶。
爭搶時,城管隊員可能碰到了大媽的嘴角,大媽嘴角流了點血,還差一點從臺階上摔倒。眼看吃虧,大媽連續用腳踢向城管隊員的小腿,并順勢倒地,表情痛苦。城管隊員被踢后,也倒在路邊,手捂著肚子。
陳先生注意到,在這一過程中,同行的一名城管隊員一直手持執法記錄儀拍攝,而另一人則站在一旁,并沒有參與執法。陳先生稱,兩人倒在地上時間差不多有5分鐘,其間大媽坐了起來,但堅決不肯站起來,對于有市民想伸手攙扶,大媽也沒理會。
最后,有人撥打110報警。警方趕到后將兩人帶離現場調查。昨天下午,武漢晚報記者就此事詢問江漢區城管委,對方表示,根據執法記錄儀,當時城管隊員是正常執法,并未動手,且本人受傷,“散發廣告單的女子已經向城管隊員賠禮道歉了。”
周邊有群眾說,其實兩人傷得都不重,完全不用倒地不起,大媽倒地屬于“想把事情搞大”,城管隊員倒地不起也有“作秀”嫌疑。不過,也有人說這位城管隊員足夠機警,要是站在一旁,又會有“城管打人”的流言在網上流傳了。
《《時評
執法者要“威而不猛”
城管與大媽相互拉扯,接著雙雙倒地,無論誰是誰非,都顯得我們的執法行為十分不嚴肅。一方面,大媽在情緒失控后近乎耍賴;另一方面,城管隊員是否有必要立即跟著躺倒,而另外兩人卻若無其事地“取證”呢?這一場景在第三人的眼里,跟一出街頭滑稽劇有何區別?
輿論壓力下,城管出于應激性的自我保護,是可以理解的。這一保護措施就是,把自己從執法者的形象迅速矮化為跟對方一樣的“受害者”形象。這種做法,只能說在減免個人責任的同時,也消解了執法的權威性和正當性。執法者的威嚴,出自對法律賦予權力的合法運用。面對下跪或者躺倒,也跟著下跪和躺倒,其實跟濫用職權一樣,是走向了極端。
沒有威嚴的執法是無法進行的,而這種威嚴又不等于惡狠狠的兇猛。在遭遇不合作時能夠處置有度,時刻擁有站著執法的底氣,這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
當然,這種底氣依托于城管執法人員的自身努力,更依賴于社會各界對城管執法的理解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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