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打油詩這樣形容當地的“天價彩禮”之甚——“慶陽姑娘太值錢,想要媳婦先攢錢;好不容易攢點錢,娶個媳婦全抖完;一次花了幾十萬,還有媒人沒算上;酸甜苦辣真難言,外債不知何時還……”
愈演愈烈的“天價彩禮”,讓當地許多家庭因婚致貧,有的地方一家兩代人數年間的打工積蓄一夜耗盡。近日,當地政府作出多項規定,用“實行縣級集中婚姻登記管理”等辦法,抵制“天價彩禮”之風。
此令一出,贊成者有之、質疑者也有之。有輿論認為:按照國家對婚姻登記的有關規定,只要雙方愿意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政府登記即可;收歸到縣民政局,不僅無助于遏制“天價彩禮”,而且有越權之嫌。
為給兒子娶妻,一家人打工五六年
“給娃娶個媳婦,光禮金就14萬元,還有答謝媒人和結婚的花銷,總共下來至少20萬……”
不到慶陽不知彩禮之貴、不知民生之難!
46歲的趙小剛,家住寧縣南義鄉高倉村東社,兒子結婚的賬本是這樣算的——彩禮15萬元左右,包括“三金”(金項鏈、金耳環、金戒指約1萬多元),酬謝媒人4000元左右,婚車2000元左右,婚禮宴席4萬元左右。如果算上之前修房所借的10萬元,那么總的花費就近30萬元。
為了攢夠這筆錢,趙小剛一家兩代人在外打工,要五六年才能攢夠,為了能給兒子早日娶媳婦,全家舉債支付彩禮,等著婚后慢慢再還。
在慶陽市正寧縣司法局干部張永強看來,趙小剛家的彩禮錢并非最貴。他在一份調研中分析說:“家里兄弟多、遠離街道、交通不便、生活條件艱苦的村子,彩禮更高,且整體呈現出逐年增長的態勢,婚嫁彩禮已成為部分農民致貧的主要原因。”
不能不管,發紅頭文件又涉嫌違法
去年以來,要求政府強勢干預天價彩禮的呼聲日高。為此,慶陽市委辦、市政府辦聯合制訂了《關于倡導婚俗新風加強農村婚姻管理工作的意見》,其中,對婚姻登記實行縣級集中登記的“新政”尤為引入關注。
按照當地民政部門的解釋,此舉旨在嚴格審查登記雙方證件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建立健全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防止利用虛假身份多次與他人騙婚詐取彩禮的行為。
在當地,騙婚詐取彩禮的案件雖有發生,但畢竟是少數,實行縣級集中登記的“新政”后,受影響最大的還是當地許多適婚的青年男女,畢竟在縣民政局集中登記,不如在鄉鎮登記方便。
有學者直接指出:此舉違反了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政府的文件涉嫌“越權”。
“在倡導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的形勢下,政府的決定都必須于法有據。實行縣級集中登記制度、強勢干預民間彩禮的法律依據在哪里?”甘肅雪云律師事務所律師鄒惠雅認為,雖然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但婚姻彩禮、操辦屬于民間風俗,若是雙方你情我愿,在均自愿的前提下進行,如果公民個人并未提起訴訟,他人無權進行干涉。
鄒惠雅分析認為,“公民對個人財產有自由處分的權利,民事案件只有被害人主動起訴,法院才有權利進行干涉,否則,不論法院還是政府都無權干預。”
強勢“叫停”,“天價彩禮”會停嗎
面對天價彩禮,政府不能不管。有專家表示,目前慶陽市的做法之所以引發質疑,關鍵是要用好法治思維;否則,即使政府強勢“叫停”,“天價彩禮”也未必真的能“停”。
“用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干預民間不良習俗,未必能夠奏效。抵制‘天價彩禮’關鍵是要找準問題的病根,用好法、善用法才能真正促新風。” 有專家分析說。
記者在慶陽的貼吧和微信圈中,看到這樣一篇文章——“天價彩禮”的經濟學分析。
其中,對女方(供給方)的邏輯分析是:“按照當地的市場行情精打細算地對女孩進行標價,比如按學歷標價、按生理條件標價、按婚姻狀況標價等等都已經不是新聞。彩禮錢的高低往往體現了女孩的市場價值,包含了女方家庭提前支付了的養育成本、勞動力減少的代價、老年后的經濟保障、失去小棉襖的心理補償等,總稱為‘新娘價格’,而這個價格所反映的市場行情中,傳遞著這一地區男女比例失調、經濟發展水平、傳統文化觀念等等農村社會中極其復雜的社會信息。”
在慶陽當地,許多網友對這一分析表示認同。媒體評論員緱玉明認為,“天價彩禮”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性別結構失衡等問題,單靠出臺的這個意見短期內是很難解決的,還需要各方更多的努力。
正寧縣司法局在一份調研報告中指出,當地宜婚男女比例失衡,男多女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20世紀八九十年代農村重男輕女的現象和計劃生育國策深入相互作用的結果;另一方面,大量農村青年外出打工,女青年留在大城市、嫁到條件較好的地方較多,這也加劇了農村婚齡青年男女比例失調,男孩找媳婦只有掏高額彩禮的激烈競爭狀態。
為此,該局在調研中建議: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維護婚姻自由。通過大力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使之遵紀守法并自覺抵制彩禮婚姻。
——規范婚姻案件的審理,依法打擊婚姻買賣行為。對因高價彩禮引發的案件,要嚴肅認真查處,根據情節和后果予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措施,切實遏制高彩禮婚姻蔓延。積極探索依法劃定彩禮上線,對不切合當地經濟實際,索要高價彩禮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對雙方父母進行教育,保障婚齡青年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消除養兒防老的現實隱患。不斷提高各級政府對農村最低社會保障、五保戶供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的投入力度,只有村民享受到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紅利,才會在現實中真正實現“生男生女都一樣,女兒也是傳后人”。
——“栽上梧桐樹,引來金鳳凰”。發展支柱產業,積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第三產業企業,鼓勵吸納外地女青年來慶陽就業安家。
有專家也同時認為,抵制“天價彩禮”,政府應當有所為而不“越權”、“越位”,更多的應是在引導和服務上著力,從根本上解決男女比例失衡、提升農村社會保障水平。
近年來一些因彩禮引發的慘案
●2013年12月19日,甘肅酒泉男子王某某因協議離婚時就彩禮退還與對方未達成協議,到武威涼州區的岳父家索要彩禮時雙方發生爭執,王某某持刀殺死岳父。
●2013年10月14日晚,寧夏彭陽縣紅河鄉發生駭人聽聞的滅門案,行兇者麻永東殺害了岳父一家七口,包括其有孕在身的妻子。據報道,兩個家庭因為孩子的婚姻舉債達20萬元,高額彩禮讓兩個家庭陷入困境。因為錢的事,小夫妻矛盾突出,女婿和丈人也因錢產生糾紛,加上當事人處理矛盾方式欠妥,導致絕望中的麻永東走向瘋狂。
●2010年2月14日,是虎年大年初一,一男子翻墻潛入甘肅平涼市崆峒區蘭某家,持刀將蘭某當場殺害,后又將在恐懼中的蘭某媽媽以及姐姐刺傷后逃離。警方調查發現,行兇者馬某因彩禮問題對蘭某及其家人懷恨在心,便有了伺機報復的念頭。
●2003年6月18日晚,甘肅渭源縣楊莊鄉哈地窩村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血案:該村青年王平接到法院送達的妻子要求離婚的起訴書后,覺得成親花了彩禮、“三金”等兩萬余元,卻落得人財兩空。于是買了一把斧頭,向岳父和妻子砍去,致使岳父死亡、妻子重傷……
●2002年7月,山東德州陵縣農民王洪波因女方解除婚約未退彩禮,將女方一家四口人全部殺害,后被法院判處死刑。編者輯(記者 康勁 通訊員 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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