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錦屏某石業公司從2017年05月至2019年10月共拖欠吳某等27人勞動報酬815581元。錦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縣人社局于2020年10月19日向錦屏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因該案涉民生問題,該案一經立案,即引起該院高度重視。為保障吳某等27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實現,該院為此開辟涉民生案件“綠色通道”,執行法官一邊積極聯系被執行人貴州錦屏某石業公司,敦促其支付吳某等27名農民工勞動報酬,一邊積極調查其財產情況,發現其工廠內有石材成品。為保障涉農民工案件的順利執行,又考慮該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錦屏法院依法裁定查封了該公司石材成品一批,經申請執行人同意,被執行人可對查封的石材成品進行銷售,但銷售所得款必須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同時,執行法官再次向被執行人釋明轉移、隱匿財產的法律后果,被執行人承諾將銷售石材所得款全部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并于2020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經過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本案于2020年12月30日全部執行完畢,案款已全部發放給農民工。
民工討薪一直都是錦屏法院的重點工作,在新年即將來臨的時候,更是重中之重,為確保農民工能安心過新年,錦屏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理念,傾力執行,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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