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11月26日清晨,天柱縣法院執行干警于在黎平縣布控到被執行人文某,并拘傳回法院進行處理……
申請執行人袁某申請執行文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天柱縣法院多次傳喚被執行人文某,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稱沒錢兌現,還玩起了“失蹤”。
文某被拘傳到法院后,法官向其釋法說理,但其依然稱沒錢隨便法院如何處置。法官立即對被執行人文某宣布拘留決定書,并組織人員帶其進行體檢及核酸檢測,準備移送拘留所,被執行人文某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立即電話聯系朋友為其當場兌現案款10000元,下欠部分也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分期兌現協議,該案順利執結。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