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鎮遠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21)黔2625執75號
本院在執行黎復江申請執行李燕子離婚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李燕子未按本院作出的(2020)黔2625民初836號民事判決書所確實的內容履行義務,現申請執行人黎復江自愿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的規定,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
一、被執行人基本信息:
李燕子,女,漢族,貴州省鎮遠縣人,戶籍所在地鎮遠縣羊場鎮天池行政村陳家灣組,公民身份證號碼52262519941224××××。
二、懸賞條件: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李燕子一萬元以上財產線索或者被執行人李燕子下落(本院能夠實際控制被執行人)的,獎勵舉報人500元。同時,本院對提供線索人員的身份予以保密。
三、舉報聯系方式:聯系人邰法官,聯系電話18085588057。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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