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沒有想到哇,我被騙的養老錢,騙子坐牢還不起了,還得到政府關心、救助我這個老頭子”,頭發花白、七十歲的羅某某一邊擦眼淚一邊激動地說。這是在7月14日黎平縣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金發放儀式上的一幕。
黎平縣人民檢察院心系受害群眾,加強對弱勢群體的司法保護和救助力度,從“等米下鍋”轉變成“找米下鍋”,在已判決的刑事案件中排查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困難被害群眾實施救助。該院從一件詐騙案中了解到,因案件情節嚴重被告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沒有賠償能力,有幾名已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被害人沒有得到充分賠償。為防止刑事案件被害人因案致貧、因案返貧,該院控申部門檢察官在得知這一情況后,深入被害人所在村組了解實際情況,經過審查,認為被害人羅某某、吳某某、陸某某幾人符合司法救助條件,遂迅速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時將救助金發放到羅某某、吳某某、陸某某手中,解決了他們的實際困難。
該院在全面開展司法救助工作,盡力傳遞檢察溫情的同時,積極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其中,主動接受監督,使司法救助工作更加透明化、陽光化。人民監督員參與了這幾件救助案件的審查活動后發表意見,認為申請人符合司法救助條件,予以救助合法、合理、合情,同意給予司法救助。人民監督員還參加了黎平縣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金發放儀式,見證了救助金發放到申請人手中的過程后感嘆,“檢察院開展司法救助工作,不僅為刑事被害人家庭解決了部分生活困難,撫慰了被害人的精神創傷,而且讓我們老百姓都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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