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勞務合同糾紛執行案件,被執行人拖欠劉某勞務報酬42888元。經查,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執行一度陷入僵局。因申請人劉某遲遲未收到勞務報酬,其愛人以為自家的血汗錢就要付諸東流,多次到院哭訴甚至情緒失控。該案執行法官高度重視,這次找到公司法定代表人歐某就是不懈努力的結果。
被控制的歐某被告知若不履行支付義務將會被司法拘留,想到自己剛從隔離房出來又要去拘留所,歐某連忙打電話籌錢,籌到部分案款后,連忙申請法院組織調解,希望剩余的案款分期支付。執行法官心里明白,分期支付不過是被執行人拖延執行的伎倆,直接就宣讀了拘留決定書,在強大的執行震懾作用下,歐某瞬時慌了神,再次打電話籌錢。最終,申請人劉某同意歐某支付37000元后,剩余案款自動放棄,歐某將借到的37000元支付給申請人劉某,并將執行費繳納完畢后,該案執行完畢。終于,壓在申請人劉某心坎的石頭落了地。
悠悠萬事,民生為大,三穗縣人民法院春節前后加大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 ,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維護司法公正,讓人民群眾感受法院執行溫暖。(詹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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