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7年至2018年間,30余名業主各自與房開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開公司將其開發建設的臺江縣某小區出售給業主。合同約定房開公司應于2018年8月12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若逾期交付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則按日向業主支付已付房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簽訂后,業主均按約付清了房款。但是,房開公司未能按約交付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雖經業主投訴反映,房開公司仍未履約。2022年2月,30余名業主將房開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判決支付逾期辦證違約金。
(圖為:法官正在做房開公司調解工作)
由于該批案件涉案人數眾多,矛盾易激化,為避免后續引起雙方更大的矛盾,承辦法官決定先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一開始,因逾期交房時間太久,30余名業主對房開公司的誠信產生了極大的疑慮,不愿輕易調解,經承辦法官的不斷協調及雙方當事人的各自讓步之下,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房開公司承諾于2022年6月前按日向業主支付已付房款萬分之零點四的違約金,該批案以調解方式順利結案。
該系列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案件通過訴前調解得以妥善化解,有效解決了業主們的后顧之憂,依法維護了業主們的合法權益,消除了可能發生群體性事件隱患,有力維護了轄區的穩定和諧,為轄區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