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自治縣一男子吳某與女朋友分手后,因為存在經濟糾紛,吳某便在抖音上發表侮辱前女友陳某的不當言論。陳某據此將吳某告上法院。近日,三都自治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據了解,吳某與陳某原系男女朋友關系,雙方分手后因戀愛期間的經濟糾紛發生矛盾。吳某多次要求陳某退還戀愛期間的轉賬款項未果,后吳某在陳某家門口張貼催款字條并在抖音平臺上發布貶損陳某名譽的圖片和文字,同時還在陳某親戚的抖音作品評論區發表對陳某的不當言論。
陳某認為吳某的行為導致陳某的親朋好友對陳某產生負面看法,陳某不敢再面對親朋好友,吳某的行為對陳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傷害,遂將吳某起訴到三都自治縣人民法院,要求吳某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
三都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認為,被告吳某在主觀上存在過錯,其張貼紙條以及在網絡平臺上發布不當言論的行為存在貶低原告陳某的人格、毀損原告名譽的事實,因網絡平臺的公開性,在客觀上足以導致他人對原告人格和名譽作出負面評判,降低原告的社會評價,對原告的生活和工作均產生一定不良影響,被告的行為顯然已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判決被告吳某立即停止侵權,同時在其本人的抖音賬號上發布向原告陳某賠禮道歉的書面道歉信并張貼于原告家門口,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1000元。
法官提醒:隨著時代的進步,網絡技術的發達,拓寬了人們自由表達的言論空間,在合法前提下,個人自由發表言論,不會對他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是網絡言論自由權也有邊界,既受到法律保護,也受到法律約束。抖音、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平臺是由不特定關系人組成的,具有公共空間屬性,公民在此類網絡平臺中發布侮辱、誹謗、污蔑或者貶損他人的言論構成名譽權侵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被侵權人也應提高自我保護及維權意識,注意保留證據,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通訊員:劉椿林 記者: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