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合肥市環保局了解到,《合肥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有望在年底正式出臺。這也意味著,合肥防塵將有法可依。據了解,《合肥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于今年10月25日開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仍可于本月15日前登錄“合肥政府法制網-地方立法-立法征求意見”專欄,就該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在大風5級以上的天氣,不得進行對環境產生揚塵污染的房屋拆除、爆破、土方挖填轉運等作業,應停止平整土地、換土、原土過篩等作業。城市主干道上施工工地的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區圍擋不得低于1.8米。另,閑置3個月以上的土地,建設單位應當對其裸露地進行臨時綠化或者鋪裝。
關于道路保潔,征求意見稿規定,除雨天或者最低氣溫在2℃以下的天氣外,城市主要道路機動車道至少每天沖洗一次。
如果有不按照規定執行的單位,應當如何處置呢?征求意見稿中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八條明確了各項處罰決定。施工單位在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礎設施施工、房屋拆除施工中未按規定采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責令其停工整頓。施工單位在公路、橋梁、港口工程及水工程施工中未按規定采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分別由交通運輸、水務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如果您在路上發現有違反揚塵管理辦法的情形,可以及時撥打市長熱線12345或者環保投訴熱線12369投訴,根據責任分工,有關管理部門或機構在接到揚塵污染的舉報后,不得推諉,要及時趕赴現場調查,并將處理情況反饋市、區環保部門和舉報人或投訴人,環保部門應當負責督辦到底。
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中涉及至少9大部門聯合防塵,包括環保、建設、重點建設部門、市容(城管)、交通、公安、水務、林業園林和發改委等部門。(江淮晨報 張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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