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省監委對貴陽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石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石洪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將本人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務提拔、調整方面為下屬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下屬、私營企業主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石洪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貴州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石洪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石洪簡歷
石洪,男,漢族,1960年10月生,貴州開陽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9.05--1992.07 貴州省開陽縣委辦公室副科級秘書、副主任
1992.07--1993.06 貴州省開陽縣經濟開發辦公室主任
1993.06--1996.11 貴州省開陽縣委辦公室主任
1996.11--2000.10 貴陽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0.10--2003.01 貴陽市委副秘書長
2003.01--2003.03 貴州省修文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
2003.03--2008.07 貴州省修文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2005.07--2005.12掛任山東省高密市委副書記)
2008.07--2008.11 貴州省修文縣委書記、縣長
2008.11--2012.02 貴州省修文縣委書記
2012.02--2015.01 貴陽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修文縣委書記
2015.01--2016.04 貴陽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6.04--2017.02 貴陽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貴陽市國資委黨委書記
2017.02--2020.11 貴陽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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