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技術創新聯合會等社會組織:
經立案調查,貴州省技術創新聯合會等23個社會組織(名單附后)未參加2018年、2019年社會組織年度檢查的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本機關對你們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因無法與你們取得聯系,本機關已于2021年4月13日采用公告送達方式向你們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1年第01號)。現公告期滿,你們未提出異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向你們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決定,可在公告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貴州省人民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公告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聯系人:徐佳希
電話:86832008
貴州省民政廳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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