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終本”執行案件公示
為加強執行公開,現將鎮遠縣人民法院2022年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案件第三期進行公示。
1、案件終本以后,被執行人應當繼續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遵守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令,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如實向人民法院報告;
2、案件終本期間,被執行人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轉讓財產,放棄到期債權、無償為他人提供擔保,致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或者違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等行為的,人民法院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六項的規定,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終本案件中設定懸賞執行的,對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符合懸賞執行所設定條件的,經核實將予以獎勵。
4、歡迎社會公眾及媒體監督,并可通過鎮遠縣法院公眾號留言提供財產線索,聯系電話:0855-5718505、 57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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