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友邦保險統計,2011年,重大疾病件均賠付為7.7萬多元,較2010年增長近10%,但對比重疾后的實際金額需求,仍有不小缺口。因此保障型保險的保額不能過低,對大部分人來講,業內人士建議一般定在20萬左右比較合適。如果以30歲男性,30年保障及繳費期,購買定期壽險附加重疾險,保障金額為20萬元計算,目前市場保費成本約為3000元/年。按照保費支出不超過年收入的7%計算,年收入應不低于42857元,可以初步認為,如果你的年收入低于4萬元而購買了高額分紅險,意味著應盡快適當調整。
新華人壽分紅險獨大堪憂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1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為6977元,城鎮居民純收入為23979元,低于適合購買分紅險所需4萬元左右的收入。從這個角度講,新華人壽的分紅險僅僅符合較高收入階層的保險需求,并不適合大部分消費者購買,是一個小眾保險。但令人擔憂的是,分紅險一直是新華人壽的主推產品,2011年保費收入達到了總體業務規模的92.8%,有多少比例的客戶是高收入階層?有沒有消費者買了毒保險。
2011年上半年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指出:“分紅險保費收入占壽險保費收入比重達91.6%,壽險市場‘一險獨大’的問題日益突出。”根據Sigma的數據顯示,過去我國保險深度的提高主要是由分紅險等理財型保險產品的增長所帶來的,保障型產品的保險深度不增反減。我國的保險深度從2001年的1.31%提升至2010年的2.66%,主要是理財產品型產品的深度從0.38%上升至2010年的2.23%,保障型產品的保險深度反而是從0.92%下降至0.43%。
中國目前所處的階段,要求保險公司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保障型保險,做為一種制度設計,為社會提供保障安排是中國保險公司的社會使命,甚至是政治責任。個別保險公司在享受了制度帶來的保險經營權時,卻放棄了這種使命和責任,在保監會再三強調保險的本質是保障時,片面追求保費規模,片面推廣分紅保險,是一種對社會缺乏責任,對廣大消費者不負責任的行為。
據揚子晚報4月23日報道,有6成分紅險客戶想退保……作為分紅險保費收入達總體業務規模92.8%的新華人壽,必須引起各界足夠的重視。請繼續關注后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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