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四川省統計局獲悉,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出我省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公告。據了解,公告內容包括本次經濟普查對象、范圍、內容、普查方式等等,而具體普查時間為今年12月31日。
以下為公告全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公告
國務院決定2013年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60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川府發〔2013〕9號)精神,現將我省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對象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二、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2013年10月至11月開展單位核查、普查區劃分與繪圖工作,11月至12月開展普查員、普查指導員選聘培訓工作。2014年1月至3月開展經濟普查入戶登記工作,2014年4月至12月開展經濟普查數據審核、數據處理和數據發布工作。
三、普查登記實行在地統計原則。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將佩戴政府經濟普查機構統一制作的普查證件執行普查入戶登記工作。普查員將手持數據采集終端(PDA)進行入戶登記,所有普查對象應依法接受普查登記,如實提供相關數據和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違者將按照《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各級政府經濟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經濟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被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履行保密義務。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經濟普查的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
五、如有違反統計法律法規行為,請向省政府經濟普查辦公室舉報。咨詢、舉報電話:028—87042781 87042730)
特此公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記者 戴璐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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