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貴州省臺江縣警方向記者展示扣押物品與2001年警方拍攝的原始卷宗照片作對比。新華社記者 胡星 攝
近日,湖南省漣源市72歲老人梁東云稱,自己2001年因涉及盜墓案被貴州省臺江縣警方扣押的古玩藏品“全遭警方調包”,且“價值億萬”。記者到臺江縣實地采訪,當地警方稱,扣押物保存完整,不存在“調包”情況,2001年警方拍攝的扣押物照片與目前保存的物品一致。
當事人:“沒有一件是自己的”
記者從臺江縣公安局了解到,2001年11月12日,梁東云和其他6人到臺江縣施洞鎮盜掘文保單位“蘇元春一品夫人謝氏古墓葬”。次日,警方抓獲當地3名盜墓同伙,隨后于11月23日在漣源市將梁東云抓獲,另有3名嫌疑人在逃。
2002年4月17日,臺江縣人民法院以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梁東云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1萬元。梁東云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02年7月9日,貴州省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今年8月18日,梁東云前往臺江縣公安局,想要拿回2001年案發后被警方扣留的古玩藏品。在看過警方展示的扣押物后,梁東云稱東西“全部都不符合”。
8月20日,貴州省臺江縣警方向記者展示扣押物品與2001年警方拍攝的原始卷宗照片作對比。新華社記者 胡星 攝
梁東云20日說,2001年被警方扣押的文物總共有58件,包括瓷器、玉器、田黃凍、木版雕刻等,“全被調包了,只拿一些假的東西出來應付”。
梁東云自稱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從事古玩買賣,被警方扣押的古玩是他從江西婺源的老百姓手中購得,后來一直放在家里,曾經請“鑒定專家”看過并得到認可。據他自己估計,58件古玩的拍賣底價達到4600多萬元。
2009年11月23日梁東云刑滿釋放。他說:“自己三番五次找扣押機關請求將扣押物品返還,等到的始終是‘等答復’。”妻子劉體康2001年以來一直在向臺江縣警方討要扣押物,但對方“一概不給”。
“我在日記本里對58件古玩都有清單記載,其中有十多件拍了照片。2001年做筆錄時,擔心東西要不回來,說了這些東西不值錢的話。”梁東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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