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梅艷) 黔東南州
據介紹(法院經審理查明),去年11月28日晚9時45分左右,31歲男子王運華酒后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貴HA0667號大客車,沿
事后經交警部門調查稱,客車將周某撞倒時,與周同行的兩名好友見周瞬間沒了影蹤后,一人連忙電話報警,另一人則向前追趕肇事車約100米距離。當接到報警的交警分別趕到兩起事發時間相距不久的事故現場經初步調查對應后,很快確定兩起報警事故系同一輛客車所為,周某被拖掛距離約1.7公里。次日凌晨,肇事司機王運華及肇事客車被交警在一修車場找到。
去年12月12日,王運華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今年2月9日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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