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幾名民工代表在包工頭蘭福德的帶領下,將一面印有“公正執法 為和諧社會做貢獻 求真務實 為民工利益付真情”字樣的錦旗送到
內部承包留下隱患
2002年4月26日,
當年5月15日,陳祖高、蘭福德等人組織民工進場,并墊資修建該工程。2003年6月10日,工程竣工,雙方進行了驗收。然而,當他們將工程決算書交給公司法定代表人唐紹平后,唐卻一拖再拖,遲遲不予決算。
單方決算縮水34萬
直到3年后的2006年1月25日,東信公司才拿出一份與建設單位
在這份《決算書》中,陳祖高、蘭福德驚奇地發現:決算核定價不僅與申報價懸殊了80余萬元,竟然連該核算的343499.36元也縮水了。其中,少算了94383.18元鋼筋超量款;無故扣了10萬元延誤工期費;少算了35329.50元新工藝人工工資和材料費;錯扣了25519元合格工程款;另外還少算了28424.40元高層增加費。
無奈放棄部分訴求
2006年11月28日,在多次與兩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唐紹平(注:原
今年3月16日,法院開審此案。庭審中,被告東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征東及第三人東升公司法定代表人唐紹平要求重新根據實際工程量進行審計后再行給付。考慮到審計有可能又要拖上好幾年,無奈之下,陳祖高、蘭福德只好放棄了其中12萬元的訴請。最后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由被告東信公司一次性給付22萬元的協議。
法院出面一日執結
然而,在調解書限定的期限內, 東信公司并未履行給付義務。 5月28日,陳祖高、蘭福德向
法院在接到申請后,立即向被執行人東信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同時開展了調查東信公司執行能力等一系列工作。幾經周折,6月6日,法院采取了強制執行措施。在法律的威懾下,東信公司當天向法院交付了22萬元。于是,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另據了解,幾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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