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凱里市灣溪街道城管辦工作人員在巡查中發現有兩男子在清江路第二小學附近亂貼野廣告。城管辦工作人員當場予以制止,并撥打灣溪街道派出所和城管執法局電話,隨后,灣溪街道派出所民警和城管執法局執法人員趕到,現場查獲還未張貼的野廣告400多份,并將兩名男子帶回派出所詢問。
經查,兩男子均來自湖南省雙峰縣農村,因一時找不到工作,就幫別人在各大街小巷張貼廣告。殊不知,他們的行為違反了《貴州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根據《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建筑物、構筑物、樹木和其他設施懸掛、張貼、刻畫、噴涂經營性招貼物和有礙市容的字、畫。違反規定的,可以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使用作業工具的,可以暫扣作業工具。”市城管執法局對兩男子進行了批評教育,沒收還未張貼的野廣告400多份,暫扣作業工具樓梯1架,并處罰款500元。
野廣告是影響城市容貌的一大頑疾,不僅污染了城市環境,擾亂了正常經濟秩序,也影響了城市的文明形象。隨著凱里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的不斷推進,各相關部門加大了對亂貼野廣告的打擊力度。
4月20日至23日,凱里市公安局、城管執法局、各街道等多家部門通過聯合執法,先后在西門街道、大十字街道和灣溪街道等處抓獲了15名亂貼野廣告的違規人員。
在此也提醒廣大市民,不要在城市各類設施上亂寫亂畫、張貼野廣告,亂張貼野廣告是違規行為,一旦發現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羅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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