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白先生和朋友在凱里某飯店包房吃飯消費了200多元,但是為湊夠包房費,白先生不得不多付了近一倍的錢,而且造成了浪費。“包房費是不是變相的保底消費?”白先生致電記者。黔東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處稱,餐館收取包房費具有市場經(jīng)濟的合理性,消費者如遇“保底消費”,可撥打12315舉報和投訴。
為了享受“免包房消費” 客人增加消費
周末,白先生和4個朋友在某飯店聚餐,因為使用美團券,套餐上有100多元的菜,服務員告知,白先生消費如達到268元,就可以享受免包房消費。“既然包房需要68元,還不如多點幾個菜劃算。”于是,白先生等人為了湊數(shù),多消費100元。“多花錢不說,好多菜都浪費了,又不方便打包。”白先生覺得疑惑,“現(xiàn)在都提倡‘光盤’,餐館設置包房費門檻,造成浪費,屬不屬于變相收取的最低消費呢?”
隨后,記者走訪了凱里多家餐館發(fā)現(xiàn),除了一家餐館按人數(shù)設置門檻,不收取包房費外,其余普通餐館都按包房大小收取50到200元不等的包房費用,另外,近一半餐館設置了消費達一定數(shù)額可免收包房費的優(yōu)惠措施。
包房是“稀缺資源” 飯店收費也屬無奈
“包房里面有麻將機、電視、空調(diào)、獨立衛(wèi)生間、沙發(fā),裝修較好,隔音。”記者看到,幾十平米的包房裝修精致,有專門的服務員。服務員還說,周末如不提前預定往往沒有座位。
多家餐館負責人認為,收取包房費,可以給客人提供多項選擇和更好的服務,同時合理運用餐館的資源和營用空間。“我們對包房的使用時間是沒有限制的,如果不設門檻,顧客點一碗面坐一天,我們就要虧本了。”某餐館負責人向記者倒苦水,“包房數(shù)量只占大廳的一半,而且環(huán)境和服務比大廳要好,收包房費也是為了將有限的資源提供給需要的客人。”另外,多家餐館負責人表示會提前告知顧客包房消費標準,由顧客自主選擇。
工商部門表示“包房費”不屬最低消費
包房為消費者提供了專門的空間,考慮到餐館的投資成本和運營的需要,收取適當?shù)陌抠M符合市場經(jīng)濟調(diào)節(jié)的規(guī)律,也是合乎情理的。“餐館的包房投入成本比大廳要高,如果客人點餐過于便宜,餐館很難盈利。但是餐館要將收費情況如實告知消費者,為避免浪費,還應向消費者提供免費的打包盒。”
黔東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處工作人員解釋,對于餐館而言,“最低消費”是指商家在一定的時間和場所,要求消費者必須購買一定數(shù)額商品的行為,而商家收取包房費用是為顧客提供多層次的消費選擇。“消費一定數(shù)額可減免包房費屬于商家的優(yōu)惠措施,消費者可自行選擇。如消費者遇到設定最低消費的經(jīng)營者,可撥打12315進行申訴、舉報和投訴。”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兩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有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的欺詐行為,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有權(quán)要求所受損失兩倍以下的民事賠償。(唐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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