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在凱里市公安局協助下,市司法局成功將社區服刑人員楊某押送至魚洞監獄重新收監,繼續執行原判刑罰。這是自2010年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以來,凱里市依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對社區服刑人員違反監管規定,建議收監執行原判刑罰的首例案件。
據悉,社區服刑人員楊某因犯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被凱里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2012年11月予以假釋接受社區矯正。在矯正期間,楊某分別于2013年5月和2014年7月在火車上盜竊銅芯線,被成都公安局貴陽公安處凱里車站派出所抓獲,先后給予兩次行政拘留的處罰。楊某的行為嚴重違反了《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規定,經研究,市司法局決定對楊某終止實施矯正隨即啟動收監建議程序,及時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銷假釋收監執行原判刑罰的建議。今年8月24日,州法院對楊某作出撤銷假釋的刑事裁定,決定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市司法局就楊某的情況及時向市公安局進行通報,要求市公安局協助抓捕楊某歸案。10月10日,楊某在西門街道轄區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
對嚴重違反社區矯正管理規定的社區服刑人員收監執行,是嚴格履行社區矯正職責,維護刑罰執行嚴肅性的體現。此次對楊某撤銷假釋收監執行,不僅有效地樹立了刑罰執行的權威,而且對全市其他社區服刑人員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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