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時下,凱里爭創國家級文明城市的工作進入了最后的沖刺階段,為了保護前期的創衛成果,迎接大檢查,凱里市近日通過在大街小巷張貼公告等方式,頒布犬類動物飼養“新政”。根據“新政”規定,犬類動物一律實行關養和圈養,禁止放養和在戶外溜犬。
禁止戶外溜狗 市民有贊同有反對
據了解,“新政”要求,犬類寵物飼養人必須對其飼養的寵物進行預防接種,每半年一次,接種之后即可領取《動物免疫證》(一犬一證);市民飼養犬類動物必須到凱里市公安局進行登記,并領取《犬類飼養證》和掛犬牌。辦理登記須持飼養人身份證、《動物免疫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以及一張寵物5寸照片。
最受關注的新政條款是,對犬類動物必須關養或圈養,不得在公共場所放養犬類寵物或者在戶外溜犬,違反規定的,由凱里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凱里市文明辦有關負責人說,禁止戶外溜狗等措施是凱里市在爭創全國文明城市的大背景下出臺的,在出臺之前經過了反復的醞釀,目前這些條款都已付諸實施,它對城市文明創建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不過,記者走訪發現,對于禁止戶外溜狗等規定,在市民中存在爭議,有的市民贊同,甚至拍手叫好;有的市民則覺得它非常不妥。家住萬博廣場附近的秦大媽不喜歡飼養寵物,每每看到有人牽狗過街,她都會盡量遠離。“我覺得應該禁止在戶外,尤其是街道上溜狗,原因有兩個方面,第一,寵物狗可能會攻擊人,存在安全隱患;第二,它們經常當街大小便,不衛生,影響城市的文明形象,也增加了環衛工人的工作壓力。”秦大媽說。
在企業上班的龔女士則認為禁止戶外溜狗的措施很不妥,主要原因是狗兒是人類忠實的朋友,人們溜狗是一種長期以來形成的習慣,不允許戶外溜狗很顯然不合情理。另外,現代社會特別提倡善待動物,不允許戶外溜狗,有悖于善待動物的原則。
“我認為,只要加強管理,戶外遛狗和城市文明并不矛盾。”龔女士說,所謂加強管理,就是出臺一些管理措施,讓養狗市民管護好自己的狗,不能讓它隨地大小便,更不能攻擊其他的市民,否則它的主人就會受到應有的處罰。據了解,龔女士是一位養狗愛好者,在她看來,養狗也是一種文化,還是一門藝術。
律師認為溜狗不違法
貴州貴信律師事務所的任明勝律師說,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市民在戶外溜狗并不違法,但地方政府出于城市管理的需要出臺一些措施甚至是地方性的規定,市民也應當遵守。
在采訪中,有市民就戶外溜狗的禁止性規定的可操作性提出了質疑。市民譚先生認為,這一條款顯然不太好執行,戶外溜狗的市民不少,城管和公安在非開展專項行動的情況下,是管不過來的。
記者11月26日從凱里市城管執法局獲知,該局對市民的溜狗行為的監管主要停留在勸導和提醒的層面上,市民因溜狗引發不良后果而被處罰的情況很稀少。
據了解,凱里市從2002年起開展城市文明創建,多次出臺過地方性規定規范市民飼養犬類寵物的行為,2007年初,該市就頒布了一項養犬規定,明確要求市民不得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2013年,該市又頒布新的養犬規定,必須進行登記,實行行政許可,持證養犬。不過,最初市民登記的積極性不高,截至今年3月25日,到凱里市公安局進行養犬登記的僅119戶。(劉宇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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