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里爆炸案”引出一樁民警受賄案——該州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治安案件科(治安行動隊)科長朱鋼生為賭場充當“保護傘”,給賣淫嫖娼場所“通風報信”,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朱鋼生2013年12月與楊甲相識,之后楊甲又把其兄楊乙介紹給朱鋼生認識。朱鋼生得知楊乙等人在凱里市龍場鎮開設賭場,因事先收受楊甲14000元,便放任楊乙等人開設賭場非法營利,并為楊乙開設的賭場充當“保護傘”,直到“1.13凱里爆炸案”發生(本報曾多次報道)。此外,朱鋼生還給賣淫嫖娼場所“通風報信”,收受浴城賄賂后予以關照等。
日前,朱鋼生被黔東南州法院作出終審裁定,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吳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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