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締二商場周邊占道經營行為的
通 告
為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貴州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市醫院路口至金玉市場、清平北路、金橋路、商場街至老貓洞、電廠新村至螞蝗沖、西門倉庫至良農市場路段占道經營、占道停車進行取締。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2017年6月17日起,以上路段臨街門店、商場的經營戶不得超門面設攤,各流動攤販必須進入城區各農貿市場經營。蔬萊批發、農民自產自銷經營戶全部進入黔東南銀田農產品物流園內經營。
二、對原金橋路、清平北路、市醫院至鳥山、螞蟥沖、環城北路苗都市場路段全線的停車線全部取締,所有車輛進入苗都市場旁華愷臨時停車場內停放。
三、對不服從管理,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城管執法、公安、交警等部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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